婚礼模式(一)

婚礼模式

  婚礼是结婚的礼仪。男女缔结婚姻,在旧中国,必须通过一定的礼仪,才能取得家族的承认和社会的公认。古今中外的结婚礼仪在人生的各项礼仪中得到了特别重视。

  我国是礼仪之邦,两千多年以前,是我国各种礼仪的创始时期,所谓“礼经三百,威仪三千”的周礼,在政治、经济、文化、家庭等领域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和礼乐规定。其中,尤其强调婚礼。婚礼,即结婚的礼仪。周礼规定的结婚礼仪为“六礼”,即从求婚、订婚到迎亲的六道程序:①纳采,即男到女家送礼,以表示求婚之意;②问名,即女家接受了礼物,男家便问女方的姓名和出生时间;③纳吉,即男家得知女方出生日期和时辰后,便到自己的祖宗牌位前烧香、上供,以测吉凶,若得吉兆,则到女家送礼;④纳征,即男家将准备好的一笔财礼送到女家,宣告婚约正式成立;⑤请期,即男女两家商定迎亲日期;⑥迎亲,即在商定的迎娶之日,由新郎带着人和礼物去女家迎娶新娘,并举行结婚典礼仪式。作为缔结婚姻关系行为规范的“六礼”,是包办买卖婚姻的特征,从根本上否定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这种封建制度下的婚礼模式,一直在我国婚姻形态演变历史中起着重要作用,甚至在当代也不无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婚姻法》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就是说,结婚的法定程序仅仅是结婚登记。从此,婚礼仪式作为一种风俗习惯,可以举行也可以不举行,不受法律约束,完全依婚姻当事人的意愿而定。

  (一)传统模式

  这种婚礼仪式带有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例如请“阴阳先生”掐算“黄道吉日”、“拜天地、拜祖宗等等,数不清的繁礼缛节,解放后,很快地为广大青年所厌恶。可是近年来,有些地方又死灰复燃,其中绝大多数是当事人迫于环境压力,不得不随乡就俗。

  进行婚礼仪式后要大摆宴席。当事人认为:“喜事不搞得像个样子,一来对不住自己,二来怕别人瞧不起”。有些地方,一次婚礼就摆上几十桌甚至一二百桌,客不厌多,礼不厌繁,不醉不散。有的新婚宴席要连续吃喝数日。

  一些地区流传着“新婚三日无大小,进了洞房闹通宵”的旧习。前来闹洞房的人们采用各式各样的方式捉弄新郎、新娘。一些宾客借酒撒疯,肆意胡闹,低级下流,往往闹得不欢而散,甚至闹出事情,造成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

  (二)现代模式

  80年代以来,我国广大青年选择的婚礼形式逐渐趋于文明、节俭、轻松、愉快,富有意义,令人回味。目前,主要有集体婚礼、宾前婚礼、旅行婚礼、“双合一”婚礼和简易婚礼几种类型。

  (1)集体型

  我国的集体婚礼始于60年代。婚礼仪式由有关部门或本单位领导主持。这是数对、数十对乃至上百对新郎、新娘共同参加的婚礼仪式,其特点是:时间短、规模大、花钱少、气氛热烈隆重。集体婚礼有多种形式。

  综合式集体婚礼

  来宾就座;宣布婚礼开始;新郎新娘双双在欢快的乐曲和热烈的掌声中并肩入场;介绍新婚夫妇、证婚人和来宾姓名;主婚人、证婚人分别致祝词;新婚夫妇向父母鞠躬、恳谢养育之恩,感谢老师教育之恩,答谢亲友、同事、领导关怀之情;向新婚夫妇赠送纪念品;新婚夫妇互赠纪念品;父母、领导人和知名人士致贺词;新婚夫妇向客人敬烟、敬糖、致答谢词;最后,举行舞会、放映电影或文艺演出活动。

  如逢春季,婚礼亦可在户外举行,规模和程序略作精减,组织新婚夫妇栽种新婚纪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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