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羊:基本符合一级羊要求,类型不符合要求,或净毛量、体重较一级羊低,和一级羊比较,净毛产量成年公羊不得低于 800克,育成公羊和成年母羊不得低于 500克,育成母羊不得低于300克,体重公母羊分别不得低于 6千克和4千克。
三级羊:羊毛长度和羊毛品质基本符合一级羊要求,但毛密度较稀,腹毛较差,净毛产量较一级羊低,和一级羊比较,成年公羊不得低于1.2千克,育成公羊不得低于700克;成年母羊不得低于 800克,育成母羊不得低于 500克。
特等:凡全面符合一级羊要求,而在下列3项指标中有两项达到者,可列为特等羊。
净毛产量:成年公羊6.3千克以上;成年母羊3.5千克以上。育成公羊3.5千克以上,育成母羊3.0千克以上。
毛长:成年羊12个月毛长10厘米以上,育成羊15个月毛长11.5厘米以上。
体重:成年公羊75千克以上,育成母羊37千克以上。
②新疆细毛羊
外貌特征:见“新疆毛肉兼用细毛羊”。
羊毛品质:被毛白色,闭合性良好,有中等以上密度,羊毛有明显的正常弯曲,细度 60~64支,体侧部 12个月毛长7厘米以上,各部位毛的长度和细度均匀,羊毛油汗含量适中,分布均匀,呈白色、乳白色或淡黄色,净毛率达42%以上。细毛着生头部至眼线,前肢至腕关节,后肢至飞节或飞节以下。腹毛较长,呈毛丛结构,没有环状弯曲。
生产性能:适应性强,在四季草场放牧、冬春季适量补饲条件下的最低生产性能指标,见表1-2-2。
表 1-2-2 一级新疆细毛羊最低生产性能指标 (单位:千克)
区分 剪毛后体重 剪毛量 净毛量
成年公羊 75.0 8.0 3.5
成年母羊 45.0 4.5 2.0
幼龄公羊 40.0 4.5 2.0
幼龄母羊 33.0 3.7 1.7
新疆细毛羊具有良好的放牧抓膘能力,成年母羊在纯放牧条件下,从剪毛后到满膘约可增重12千克,屠宰率为 48%左右。在均衡的饲养条件下,经产母羊的产羔率为 135%。
分级标准:新疆细毛羊鉴定后分为四级。
特级:一级优秀个体中,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列为特级:一是毛长超过标准15%,体重、剪毛量各超过10%,三项中有两项达到者;二是体重超过标准20%,剪毛量超过标准30%,两项中有一项达到者。
一级:全面符合品种标准的为一级。
二级:基本符合品种标准,毛密度稍差,腹毛较稀较短的为二级。头毛及皱褶过多或过少,羊毛弯曲不够明显,油汗含量不足、颜色深黄的个体也允许进入二级。二级的最低生产性能指标,见表 1-2-3。
表 1-2-3 二级新疆细毛羊最低生产性能指标(单位:千克)
区分 剪毛后体重 剪毛量
幼龄公羊 40 3.8
幼龄母羊 33 3.2
短于 6厘米,母羊不得短于 5. 5厘米)的列为三级。头毛及皱褶过多或过少,羊毛油汗较多、颜色深黄、腹毛较差的个体允许进入三级。三级的最低生产性能指标,见表 1-2-4.
③边区莱斯特(半细毛)羊理想型边区莱斯特羊体质结实,公母羊均无角,背长而平,四肢高而健壮,体躯宽深,前胸向前突出,发育良
表 1-2-4三级新疆细毛羊最低生产性能指标(单位:千克)
区分 剪毛后体重 剪毛量
幼龄公羊 35 3.5
幼龄母羊 30 3.2
好,呈长方形。头形狭长,耳大竖立,面部无绒毛,鼻梁弓形隆起。蹄黑色,面、唇、鼻端及四肢下部允许有皮肤色素斑点。被毛呈毛辫结构,光泽好,密度、匀度、油汗、弯曲、腹毛均正常,羊毛细度 40~46支,净毛率 65%。最低指标为:12个月公羊毛长17厘米;剪毛后体重成年公羊85千克,育成公羊50千克,成年母羊50千克,育成母羊40千克;剪毛量分别为 6.0,4.0,4.0,3.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