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必须依法进行,煤矿职工应自觉地学法、知法、守法,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

一、《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并于2002年1 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基础法律。

《安全生产法》涉及的法律规定比较多,煤矿职工应着重掌握该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煤矿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六项:

(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及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从业人员有获得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6)从业人员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从业人员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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