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避灾的行动原则

矿井发生事故后,矿山救护队不可能立即到达事故地点进行抢救。事实证明,在事故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如能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开展自救互救,则可减少事故危害程度和人员伤亡。即使在事故的中、后期,也往往需要事故现场人员正确的避灾自救和帮助,才能提高抢险救灾的工作成效。

煤矿井下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遵循以下行动原则:

一、及时报告灾情

(1)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通过直观感觉和经验,观察和分析判断事故性质、地点、灾害程度,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2)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

(3)只汇报看到的异常现象(烟、火)、听到的异常声音、感觉到的异常冲击(气浪)。

(4)汇报时不能凭想象判定事故性质(例如,看见烟就认定发生火灾,遇到气浪冲击就认定发生爆炸),以免领导做出错误决策。

(5)不能不汇报而自行处理灾变。特别是爆炸、火灾、瓦斯突出等事故,工人是无能力处理的。

二、积极抢救

(1)根据现场灾情和条件,现场人员及时利用现场的设备材料在保证自身安全条件下,全力抢险。

(2)抢险时要保持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是或单一行动。

(3)严禁冒险蛮干,并要注意灾区条件变化,特别是气体和顶板情况。

三、安全撤离

当灾害发展迅猛,无法进行现场抢救,或灾区条件急剧恶化,可能危及现场人员安全,以及接到命令要求撤离时,现场人员应有组织地撤离灾区。

撤离灾区时应遵守下列行动准则:

(1)沉着冷静。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临危不乱;要树立坚定的心安全撤出灾区,并在各环节上做好充分准备,谨慎妥善行动。

(2)认真组织。在老工人和党员干部带领下,统一行动、听指挥,不得自行其是,盲目蛮干。

(3)团结互助,照顾好伤员和老弱者。

(4)选择正确的避灾路线。尽量选择安全条件好、距离短的路线,切忌图省事或怀着侥幸心理冒险行动,也不能犹豫不决而贻误时机。

(5)加强安全防护。撤退前,所有人员要使用好必备的防护用品和器具(如自救器、湿毛巾)。行动途中不得狂奔乱跑,遇积水区、冒落区、溜煤眼等危险地区,应先探明情况,谨慎行进。

(6)撤退中时刻注意风向及风量的变化,注意是否出现火烟或爆炸征兆。

四、妥善避灾

撤退中若遇通道堵塞或自救器有效时间已到,无法继续撤离时,应找永久避难硐室或自己建造临时避难硐室待救。避难时注意事项如下:

(1)在室外留有明显标志(如矿灯、衣物)。

(2)保持安静不急躁,尽量俯卧于巷道底板或水沟内。

(3)室内只留一盏矿灯。

(4)发出呼吸信号(如敲打铁管或岩石,但不能敲打支架)。

(5)团结互助,坚定信心,相互安慰。

(6)时刻注意避难地点气体和顶板情况。遇到烟气侵袭等情况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法安全撤离。

【案例】 2007年7月29日,河南陕县支建矿业公司东风并发生落水后,井下的人被困,他们积极配合地面人员抢救,落水后76小时,全部获救。I2006年2月18日,阜新艾友煤矿道发生冒顶事故,7名矿工被因,积极采取自救并配合外围救援,被困57小时后全部生还。

豫ICP备19006514号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发邮件至:419017772@qq.com,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