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听话”的父母(四)

哲学家弗洛姆对权威主义伦理学允满批判,认为它所土张的就是“服从是最人的善,不服从是最大的恶。在权威主义伦理学中,不可宽恕的罪行就是反抗。”①

  无论家长们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如果经常向孩子提出“听话”要求,并总是要求孩子服从自己,他骨子里就是个权威主义者。这样的人几乎从不怀疑自己对孩子提出要求的正确性和不容否定性,他潜意识中从未和孩子真正平等过。但在孩子眼中,他们只不过是些“不听话”的家长。

  基本可以肯定的是,凡是那些非常自以为是,也就是偏执的人,他的童年中一定有一段较长的必须服从于他人意志的生活,个人的意愿不断受到压抑。这是童年时代环境给他留下的心理创伤,一生难以完全愈合。很多人把这种偏执施行于自己的后代身上,又在后代身上留下偏执痕迹。

  当然,做“听话”的家长绝不是对孩子言听计从,不能突破道德底线。对于孩子那些没有礼貌的发号施令,没完没了的交换条件,粗鲁无礼的话语,一句也不能听。否则就是纵容。“听话”与纵容是完全相反的两种东西。“听话”的实质是如何理解儿童,如何平等对待儿童;纵容只是溺爱。“听话”培养的是具有民主气质的公民;纵容只能造出一个颐指气使的小暴君。

  卢梭说:“当儿童活动的时候,不要教他怎样地服从人;同时,在你给他做事的时候,也不要让他学会役使人。要让他在他的行动和你的行动中,都同样感到有他的自由。”②用本文的话语来表述,就是家长和孩子都不要去控制对方,都要做“听话”的人。而家长作为强势者和主导方,是局面的开创者——想有个听话的好孩子,一定要记住:在孩子面前首先做个“听话”的家长。

① (美)弗洛姆,《为自己的人》,孙依依译,三联书店,1988年11月第1版,32页。

② (法)卢梭,《爱弥儿》,李平沤译,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80页。

特别提示

 我们本来就是带孩子出来玩,为什么一定要把去天安门广场看作是有意义的,把过天桥看作是没意义的,孩子在哪里玩不是玩呢。也许在圆圆眼里,天桥比广场还有趣得多。

 衣服脏了可以洗,磨破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就为了怕弄脏衣服这微不足道的理由,就把孩子这样一次充满乐趣的尝试给破坏了,这真是失误啊。

  听懂孩子的心思太重要了。假如大人觉得孩子不懂事,不去认真理解她在说什么,胡乱地哄她一气或训两句,孩子的心结解不开,她会有多长时间的苦恼和不安啊。

  如果家长在任何事上都想说服孩子按大人的想法来做,整天要求孩子服从自己,就教会孩子在无意识间也用同样的方法对待他人。幼小的孩子很快学会一套绑架家长的做法,“不听话”就是他们惯用的绳索,消极但有效。这种事件积累得太多,会形成极端心理,发展为一种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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