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委颁布《武术运动员技术等级试行标准》

武术是中华民族宝贵文化遗产中的一颗明珠。为了继承,发扬中华武术,并使之早日走向世界,国家体委在1985年1月底颁布了《武术运动员技术等级试行标准》。这个等级标准是我国武术第一个运动员等级标准,对于鼓励武术运动员勤学苦练,迅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必将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武术运动员技术等级试行标准

一、技术等级:

武术运动员技术等级分为五级:武英级、一级武士、二级武士、三级武士、武童级。

二、各技术等级规定的比赛项目:

武英级:全国武术比赛中所规定的六项全能项目。

级武士:全国武术比赛中所规定的六项全能项目。

二级武士:任何拳术、器械、对练共三项。

三级武士:任选三项,其中必须包括拳术和器械

武童级:任何拳术、器械共两项。

各技术等级标准

(一)武英级:全国比赛中获全能前十五名,总分达五十四分者。

(二)一级武士:全国比赛中全能总分达五十二点五分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全能前三名,总分达五十二点五分者。

(三)二级武士: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三项总分前十五名,分值达二十五点五分者;省辖市、地区和相当于该级比赛中获三项总分前六名,分值达二十五点五分者。

(四)三级武士:县或相当于县的基层比赛中,三项成绩总分达二十四分者。

(五)武童级:县或相当于县的基层比赛中,两项成绩总分达十六分者。

四、审批权限和规定:

(一)武英级:由国家体委审批。必须是在全国比赛或国家体委认可的比赛中成绩达到标准者。执行裁判中,必须有一名国家级裁判员和二名以上的一级裁判员。

(二)一级武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国家体委直属体育学院,产业体育协会审批。必须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的比赛中成绩达到标准者。比赛时应有四名或四名以上裁判评分,有一名级裁判员和二名以上的二级裁判员。

(三)二级武士:由地区、省辖市、县级体委或相当于该级的体育组织审批。必须是在上述级别的比赛中成绩达到标准者。比赛时应有四名裁判员评分,必须有两名等级裁判,其中必须有一名二级裁判员。

(四)三级武士、武童级:由县体委或委托条件较好的基层体育组织审批。必须是在审批单位主办或认可的基层比赛中成绩达到标准者。有四名裁判评分,其中必须有两名等级裁判员。

五、说明:

(一)体育学院、业余体校、职工等系统全国性比赛,相当于省一级比赛;上述系统的省一级比赛,相当于地、市一级的比赛,依次类推。

(二)比赛的有关规定须按武术竞赛规则执行

(三)武童级称号的获得者,年龄须在十八周岁以下。

(注:该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审批手续按国家体委《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豫ICP备19006514号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发邮件至:419017772@qq.com,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