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武术五十年之足迹(一)

——建国以来武术大事记

武管

一九五0年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在北京召开了武术工作座谈会,倡导、发展武术,把武术提到了新中国体育工作的议事日程。

一九五二年

6月,毛泽东主席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第二届代表大会书写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题词,并号召人们做体操、打球、跑步爬山、游泳、打太极拳等。

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后,武术被列为推广项目,并设置了民族形式体育研究会,依据取其精华、去其槽粕,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针进行武术等民族形式体育的挖掘、整理、继承和推广工作。

一九五三年

11月,在天津举行了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武术是这次大会的主要内容。做了332个武术项目表演。政务院副总理兼国家体委主任贺龙提出了“发掘整理、提高、发扬、光大武术”的主张,对武术运动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九五四年

国家体委在中央体育学院(北体育大学前身)组建第一支国家武术队(年底解散)。

在国家体委运动司主持下,汇聚全国太极拳名家研讨,后由李天骥执笔,在传统杨式太极拳基础上,创编了24式简化太极拳,以便在全国普及学练。此成为新中国简化拳种之始

一九五五年

国家体委运动司下设武术科(后改为武术处)

一九五六年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竞赛制度暂行规定(草案)》),把武术列为表演项目,定期举行,使武术作为体育竞赛项目,迈开了新的一步。

3月,国家副主席刘少奇在同国家体委负责人谈话中指出:“要加强研究,改革武术、气功等我国的传统体育项目。研究其科学价值,采用各种方法,传播推广。

11月,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单位武术表演大会上,首次试行打分办法,区分运动员技术水平的高低,使武术竞赛向规范化方向迈进了一步。

一九五七年

1月,通过《关于1956年体育工作总结及1957年工作的要求》,第一次把武术列为国家竞赛项目。

一九五八年

9月,中国武术协会在京成立。李梦华任主席。之后,在上海天津、浙江、四川等18个省、直辖市相应成立了省、市武术协会和研究会。

一九五九年

起草了中国第一部《武术竞赛规则》由国家体委批准后公布实施。

9月,第一届全国运动会在京举行。设有武术比赛项目和表演项目,25个省、市的172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和表演。

10月1日,国庆10周年。日本自民党顾问松村谦三应周恩来总理之邀,率团来京参加盛典,总理会见他时,谈到太极拳是中国一种优秀传统文化。学练太极拳可似强身健体,修身养性。松村先生即渴求学练。由国家体委指派专家李天骥给松村传授24式太极拳。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太极拳正式传入日本之始。

一九六O年

中国青年武术队随中国体育代表团赴捷克斯洛伐克参加该国第二届全运会“友谊晚会”的表演,揭开了武术对外交流的序幕。

年底,作为对外交流的友好使者,中国武术队随周恩来总理率领的访端友好代表团赴缅甸作巡回表演,受到间人民的热烈欢迎。

亠九六二年

国家体委运动司组织编写了《武术竞赛规定套路》。

一九六五年

9月,第二届全国运动会在京举行,武术被列为表演项目。

一九七四年

6月,中国武术代表团应邀出访美国,获得成功,美国总统尼克松在白宫广场会见了我代表团长张山及代表团全体成员,并观看了武术表演,在国际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一九七五年

9月,第三届全国运动会在京举行。武术被列为表演项目

一九七八年

成立武术散手调研组,写出了(关于开展武术散手运动的报告》。

11月16目,邓小平应日本友人邀请,题词:“太极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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