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的作用及应满足的要求

4)漏电保护的作用及应满足的要求。

漏电保护的作用有

(1)防止人身触电。漏电保护可以缩短人身触电的时间,降低通过人身的电流,从而保证人身的安全。

(2)防止漏电电流烧毁电气设备,在电网中现漏电故障后,漏电保护装置首先动作,将故障排除,避免漏电电流长期存在。

(3)防止漏电电流引起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的危险。

(4)对于由短路引起的接地故障,漏电保护还可起短路保护的后备保护作用,一旦短路保护装置拒动,漏电保护装置还可使开关跳闸。

目前使用的漏电保护装置很多,对煤矿井下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1)安全性。漏电保护首先要保证供电安全,包括人身安全矿井安全,设备安全,为了防止人身触电,检漏保护装置的动作速度越快越好,我国煤矿井下采取30mA·s作为人身触电的安全极限值。即人身触电电流与触电的乘积不应超过30mA·s,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身安全。对设备来说,漏电电流会使绝缘老化,但所需的漏电电流和漏电电流时间要超过人身触电的安全要求。因此,漏电保护能满足人身触电的安上条件,就可满足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对矿井来说,漏电电流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通过漏电保护的作用,可以减小漏电电流和缩短漏电时间,降低出现严重事故的可能性。

(2)可靠性。漏电保护必须灵敏可靠,一是不拒动,二是不误动。检漏保护装置本身最好具有自检功能。

(3)选择性。漏电保护必须具有选择性,即切除漏电故障部分,而非故障部分继续运行。这样,不仅有利于生产,而且提高了供电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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