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

为使提升设备安全运转,保证提升人员的安全及维持矿井正常生产,矿井提升设备必须装设具有灵敏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为了使矿井提升设备安全运转,维护矿井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提升人员的安全,《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二十七条中规定,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止过卷装置

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或出车平台)O.5m时,必须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否则将造成过卷事故。这就是当提升容器被提升到地面或井口正常停车位置时没有停车,而是越过正常停车位置继续强行上提造成的事故。这类事故的严重后果是拉坏天轮、拉倒井架、拉断钢丝绳,造成提升容器坠落或跑车、撞坏井筒设施,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等重大恶性提升事故。对于双滚筒提升机提升时,一钩发生过卷,另一钩则发生过放,过放则造成蹲罐事故。有的井筒底部有水窝,水又没有及时排净,过放时造成罐笼浸入水窝也可能伤害人员,同时,罐笼或箕斗及井底设备也将受到损坏。因此,提升机必须装有防止过卷装置。

【案例】

1987年1月,某矿风井因维修工用木楔子把桥头防过卷的安全回路中的继电器塞上,造成了桥头过卷保护装置被短接失去保护作用;又因司机班前喝酒,开车时睡着而发生了一起过卷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立井提升装置的过卷和过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罐笼和箕斗提升,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不得小于表8-1所列数值。

(2)吊桶提升,其过卷高度不小于表8-1确定数值的1/2。

(.3)在过卷高度或过放距离内,应安设性能可靠的缓冲装置。缓冲装置应能将全速过卷(过放)的容器或平衡锤平稳地停住;并保证不再反,向下滑(或反弹)。吊桶提升不受此限。

(4)过放距离内不得积水和堆积杂物。

二、防止过速装置

提升机在运行时,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在提升机提升过程中,超过正常速度,就容易造成提升事故。一方面,超速后由于速度快,,提升系统的动量就变大,其正常停车或事故停车时都变得更为困难,所需工作制动力矩和紧急制动力矩都要超过设计值,造成事故的可能性扩大。另一方面,超速后可能使提升机处于失控状态,事故就更容易发生,不但可能造成过卷和蹲罐、过放等事故,还易造成提升电动机、减速机等损坏。所以《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豫ICP备19006514号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发邮件至:419017772@qq.com,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