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筋经》释译(六)(中)

原文:

揉法

古语云:“筋力磨砺而后壮,惟此揉法磨砺之义也”。其则之有三:

一日春月起功,盖此功大约有三段,每段约百日。初行功时,便须解襟,次后必须现身,故宜于二月中旬起手,则向后渐暖,方为通便。

一日揉有定式。人之五脏,右肺左肝①,右气左血。凡揉之法,须从右边推向左边。盖推气入于血分,令其通融。又取肺脏于右,揉令肺宽,能够纳气。至于揉者,右掌有力,便用不劳,又本自然者也。

一日揉宜轻浅。凡揉之法,虽日人功,实法天道②,天地生物,渐次不骤,气至自生,候至自成③。揉者法之,但取徐徐推烫,不可骤然太重太深,是为合法。设令太重则伤皮肤,而生瘢疿④,太深则伤肌肉筋膜,而发肿热。俱无是处⑤。

注解:

(1)【右肺左肝】是指肺之藏象于右,肝之藏象于左,非指解剖部位的肝肺。

(2)【实法天道】是指遵照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办事。

(3)【候至自成】是指火候到了自然成功的意思。

(4)【瘢痛】“瘢”音ān,指疮伤后成瘀血留下的痕迹。“痛”音fe1,同“痱”,指暑天皮肤上起的或红或白的小疹,很痒。此处指手法太重伤及皮肤,而引起的瘢疹。

(5)【俱无是处】即“都没有好处”的意思。

原文:

阴阳配合论

天地一阴阳也,阴阳相和相交,始能万物广生。人身亦一阴阳也,阴阳相悖相胜①,安保百病不作,此理之显然者也。惟是天地之阴阳,浑然太极,保合太和,任其自然,无不友和。至于人身之阴阳,本自天成,不能自主,无由禁之使不悖胜焉!

是功独究阴阳交互之义,顺乎天成,移以人力,阴阳妙用权自相悖,和其相悖,济其相胜,因甚易,易而补禀受之偏,干造化之机,非虚言也。

但是功内壮,而首言却病者,盖无病方可言壮,而能壮则病于何有哉!?斯理既明,更究配合之法,便可入手。

假如人有阳衰,而患痿弱虚惫之疾者,宜用童女或少妇揉之。盖女子外阴而内阳②,借其阳以助其衰也。若阳盛阴衰,而患热疾者,宜用童子或少男揉之,盖取其外阳而内阴,借其阴以制其盛也。元机互隐,至理确然。若无病之人,各从其便,如用童男童女相间揉之,令其阴阳和畅,更属妙义也。

注解:

(1)【阴阳相悖相胜】指阴阳互根和阴阳消长的正常变化规律。

(2)【女子外阴而内阳】是指女子体表属阴而内里属阳。【男子外阳而内阴】是指男子体表属阳而内里属阴。

原文:

上册第二分

行功轻重

初行功时,以轻为主,必宜童子,取其力平。一月之后,其气渐凝,须有力者,渐渐加重,乃为合法。然切勿骤重,以致火动。切勿游移,以致伤皮,慎之!慎之!

行功深浅

初功用揉,取其浅也。次渐加力,是因气凝而增重。犹之浅也。次用槌杵,取其深也。而槌打其外属浅,杵捣其内属深,内外皆坚,方为合法。

两肋分内外说

功越百日,前胸筋膜腾起,已盈满充塞周遍。譬之河水拍岸浮堤,稍加决导,则奔放不可复制,而不能在河矣!故当此之时,切勿用意引入四肢。若一引导,则新入之气,便走注于外,而成外勇,散漫不凝,不能与内气相合,无从练之入骨,即不成内壮矣!

入内之法,须用石袋,从心口至两肋梢,骨肉之间,脏会之处①,密密捣之,兼用揉法,并用打法,始揉继捣复打,如是久久,则腑气与脏气会合,其新入之气与所积充满之气,循循入骨矣!入骨有路,方不外溢,骨髓亦坚,始成内壮也。内外两途,于此分努,极宜戒慎,中间稍或不谨,如轻用引弓、努拳、携重,敲打等类②。一开其路,势不可遏,纵加多功,永不能入内矣。慎之!慎之!

行功禁忌

自初功以后,三百日勿多近内③,盖是功以积气为主,而精神统之。初功百日,全宜禁止,不则其基败矣。百二十日后,乃可近内一次,以疏通其留滞,多或二次,切不可三也。向后皆同此意,而在内外分界之际,切不可犯。至后行下部功时,五十日外疏放一次,以去旧生新。自后慎加保守、作壮之本,切勿浪施。珍之!珍之!

至于功成气坚,收放在吾,顺施则人,逆运则仙。固非身外凡宝,所可同日而语也!?

然此篇之论,为非童体,与不能绝欲者,开一门路耳,其实竟能禁止,则其功自倍。况充是功之量,可以超凡入圣,安有仙佛者流,而沾嗜欲者耶!?学者须识是篇立言之旨。

注解:

(1)【脏会之处】指章门穴处,即脏会章门,腑会中脘,均为人身八会穴之一。

(2)【引弓、努拳、携重、敲打】即指拉弓射箭,打拳踢腿、扛抬重物等活动。

(3)【勿多近内】是指节制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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