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姓武也姓舞(二)

由此可见,在我国武术运动的发展过程中,舞”与“武”总是紧密地联系着,在它们之间很难找到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把为军事需要而进行的对抗性搏击训练作为技击形式的武术的话,那么,以上所谈的这些“武舞”则可说成是原始的套路形式的武术。在已有文字出现的夏商时代,人们把武术的套路运动称为“传”。《山海经·海外西经》载:“大东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伐”;《礼记·乐记注》云:“一击一刺为一伐”。“九伐”就是在这个手拿武器的对综当中,有九个击刺的变化,也可以说是一个简单的武术器械套路。到了周代,又把武术的套路运动叫做“象”。《诗经·雏清》云:“象,用兵刺仗之舞”,这种象不仅可以单人舞练,也可集体武舞。

在我国古代的典籍中,关于“武舞”的记载还有很多,如《孔子家语》载:“子路悦,接戚而舞”,可谓斧术的套路演练;《史记·预羽本纪》中的“项庄舞剑”,则为剑术的套路演练。到了汉、晋,武术的套路运动更加成熟,在《史记》、《吴节》等史书中,可以发现很多关于“剑舞”和“敦舞”的记载。《通典》载,晋代民间的“走载”能够“环身盘戟回转如荣”,后来的“飞叉”便是从“走戟”发展而来的。这说明武术的套路运动,除了以技击动作为创作素材外,也还吸收了一些技巧性的动作。武木套路运动的“剑舞”到了隋、唐以后,更为风行。诗人李白,将军裴是,女侠公孙大娘和李十二娘等,都是舞剑的好手。大书法家颜真脚在《赠裴将军》一诗中写道:“剑舜若游回,随风萦上旋”。《藏书·吴道子传》中说裴旻“驰马舞剑,激昂顿挫,雄术奇伟,观者数千人”,大画家吴道子看后“挥笔若有神助”。至于诗人杜甫在《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一诗中,关于公孙大娘和李十二娘舞剑时的传神描写,大家已很熟悉,据说书法家张旭看了她们的表演之后,草书大进。可见,套路形式的武术演练,具有多么巨大的艺术魅力,这种表演放果,恐怕依靠单纯的技击击打是不容易收到的吧。

总之,纵观我国武术的形成和发展,“舞”在传统武术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和“击”并行不悖,相得益彰。武术的套路运动,自从它成为独立的表现形式时起,就具有浓郁的表演艺术的特色,不管是单人舞练,还是双人舞练,都具有形体抒情特征和造形美感。正因为如此,它才深受历代人民所喜爱,而且能够打破语言和肤色的限制,得到各国人民的崇高赞誉。当然,任何形式的武术,都不能离开攻防这一基本内容,过分地追求舞的效采,任意增加毫无攻防意义的花俏动作,必将失去其生命力。过去一段时间,我们在长拳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对其它拳种发掘的还不够,特别是技击形式的武术受到了较大的压抑。我们应当两条腿走路,“击”、“舞”并童,加快技击运动的步伐。

对于“花拳绣腿”的说法,也要作历史分析。古代武术为了防身和用于军事训练,把那些用处不大的花架子讽为“花拳绣腿”,尚有一些道理。但是今天,冷兵时代已经过去,武术运动包括技击在内,其月的全在于“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除了锻炼身体外,将击实用并非我们追求的目标,花一点,纷一点,自古就允许其存在,当今更不能苛求,再用“花李绣腿”来冷嘲热讽,未免有点不合适宜。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武术姓“武”也姓“舞”。这样说,或许更全面更恰当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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