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英国当法医(二)

从现场勘察到尸体检验都是按部就班并且非常仔细地进行。所有刑事案的尸体检验都必须有两名法医参加,并有警察和检察官到场。整个尸体解剖需要一整天的时间,就像一场大的外科手术。结束时法医们往往已筋疲力尽。

高薪不易

英国的法医是一个社会地位很高、受人尊敬的职业,这也与其丰厚的收入有关。与中国的法医相比,英国法医的收入似乎要高很多,几乎要高出10到20倍。你一定会想到,国内的知识分子待遇太低了!其实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让我们先比较一下检案量。我们国内的法医,特别是在公安部门以外的法医,如果是做法医病理的,可能平均每人每月只做几例解剖,有的一年就只有几例解剖。而英国的法医每人每月平均要做30个解剖。我到英国后,几乎每天都要做解剖,有时一天要做几个,中午饭没时间吃是常事。这一巨大的检案量与英国的法律不无关系。英国的法律规定了在许多情况下死亡的尸体都必须经过法医鉴定。除了他杀、自杀、工伤事故死亡、监禁死亡的尸体要进行法医鉴定外,还有其他许多情况下,只要医生拒绝开具死亡证法医就必须对尸体进行鉴定并出具死亡证和法医鉴定书。

另外,在国内当法医,很少要出庭作证。法医鉴定书基本上就等同于不可辩驳的“科学证据”,到时公诉人当庭宣读即可。而英国却不同,法医出庭作证就像学生要经常参加考试一样,是家常便饭。在法庭上,法医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证人”。就像学生备考一样,法医为准备出庭作证要耗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况且,在英国刑事案的被告方一般都会另请法医对死者的尸体进行再次鉴定。这样一来,在法庭上作证的就不是你一个法医了,被告请的法医也会在法庭上利用“科学证据”对你的鉴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法庭上的每一句话都得字字斟酌,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有一次我出庭作证,我在庭上的讲话第二天就出现在当地的报纸上。

和国内大学中的法医一样,英国的法医还有大量的教学任务。学生包括医学专业和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和法医研究生。另外,要想谋求更高的职称和保住现有的职称,还得搞科研和写论文。

工作的紧张程度并不仅仅是工作量造成的。由于体制上的相互制约和监督,英国法医端的并非“铁饭碗”。事实上,法医在检案中稍有闪失就可能铸成大错,甚至被吊销法医执照。所以你就不难发现:英国法医在工作时必须处处谨慎小心。他们虽然与检察官和办案的警察都经常见面,彼此非常熟悉,但工作时相互间极少开玩笑,大家都是一副例行公事的样子,似乎有点“假正经”。其结果是:每个人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且避免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出错。由于相互之间并不存在“友谊”,一旦你的工作出现失误,你也不要寄希望别的部门会对你“手下留情”。在英国,司法办案过程中任何环节出错都很容易找到错误出在哪一个人手中,也就能决定由谁承担责任。因此即使是有名的法医学教授,也得时时处处“高度警惕”。一次从法庭作证回来,我问身经百战的教授:“你现在出庭作证还紧张吗?”“傻瓜才会不紧张!”看来教授很珍惜他的“饭碗”。

由此可见“高薪”来之不易。

别后语

在英国短短两年的法医生涯将给我留下终生的烙印。它带给我的思索远远超越了法医本身的学术范畴。

如果仅从法医学术水平上比较,英国与中国的差异已经非常小了。从法医学机构的规模、地位、从业人数和装备上比较,我国的许多法医学机构甚至超过了英国的同类机构。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英国的法医体制中吸取许多值得借鉴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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