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的分类

根据引起矿井火灾的火源不同,通常可将矿井火灾分成两大类:一是外部火源引起的矿井火灾,也称外因火灾;二是由于煤炭自身的物理化学性质的内在因素引起的火灾,也称内因火灾。

(1)外因火灾。又称外源火灾,是指由于外来热源,如明火、放糊炮、电焊、气焊、在井下吸烟、人为纵火等原因造成的火灾。一般容易发生在井口附近、井下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和有电缆的木支架巷道处。外因火灾的特点是:突然发生,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常可能酿成恶性事故。

(2)内因火灾。又称自然火灾,是指由于一些自燃物质(主要是煤)在一定条件或环境下(如破碎后集中堆积,又有一定的风流供给)自身发生物理化学变化、积聚热量从而导致着火而形成的火灾。

根据发火地点不同,矿井火灾又可分为井筒火灾、巷道火灾、采面火灾、煤柱火灾、采空区火灾和硐室火灾。

由于燃烧物质的不同,矿井火灾又可分为机电设备火灾、火药燃烧火灾、油料燃烧火灾、坑木燃烧火灾、瓦斯燃烧火灾和煤炭燃烧火灾。 根据发火性质不同,矿井火灾还可分为原生火灾和次生或再生火灾。次生火灾是指由原生火灾而引起的火灾。在原生火灾发展过程中,含有可燃物的高温烟流由于缺氧而未能完全燃烧,在排烟的道路上一旦与风流汇合,很可能再次燃烧。

豫ICP备19006514号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发邮件至:419017772@qq.com,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