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术基本技法(二)

四、力达枪尖。枪法中无论攻防,常有发力动作,凡发力则须将全身之力通过枪杆直送达枪尖。扎枪非力达枪尖则无一枪透壁之威。凡革法意在用枪杆前半部分的弹性,将对方之枪滑出,非力达枪尖则元一革即去之效。发力时力是否能送到枪尖,是衡量枪法功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扎枪时要发力准确,须挺腕,顺肩、拧腰,出枪直接向前用力。发力要快而柔,逐渐加速,当后手接近前手时猛然用寸劲将枪扎出,使力通过枪杆直送到枪尖,然后迅速收枪,此即是去如箭,来如线。扎枪最忌甩腕,甩腕即扎枪时手腕松而不沉,枪也摇而不稳。扎枪还忌用僵力,发力早而僵,出枪硬而不柔,似有力而实无力。所谓枪之用在两腕。臂以肋腕,身以助臂,足以助身,乃合而为一,这样用两腕直接控制枪,而臂之高下伸缩,身之蹲立前后,足之左右移动,全身协调用力,方能合而为一。这样步稳身正,拧腰发力,则力有根,力大而势雄,才能使力达枪尖。如果不能用全身之力,仅用两臂力量,则力小无根。拦、拿、崩、劈等枪法也非如此不能力达枪尖。

五、枪不离腰。枪法中有枪是缠腰锁之说,即枪要经常放在腰际,紧靠着腰。枪法说以我之枪根,制我枪头,乃用我之枪头,以制彼之枪根。在二人对滑对扎时,唯有将枪杆紧靠在腰间,枪才有一个稳固的依托,这样既便于从腰间发力,控制枪的前段,利于枪法变化,同时当对方用枪滑我枪时,也因为自己的枪支撑稳固,而不易被对方的枪所制,这就是全体坚实,不困于闪赚颠提,即以我枪头制彼枪根之理。所以枪不能随意离开腰或抬起,枪扎出后亦应迅速收回腰间。如果枪不靠腰,仅以两手托枪,整个枪就漂浮无力。所以说枪根稍起,则全体皆浮,彼之变弄百出矣。可见吴殳在(手臂录。古论注)中枪是缠腰锁下面特写上余注此篇,专为此句是不无道理的。

六、三尖相照。枪法中强调三尖相照,即上照鼻尖,中照枪尖,下照足尖。就是要求三尖经常保持一个竖直的平面上。上照鼻尖,则两目前视,既可观察对方之动静,便于相机攻守,也利于做到头正顶平。中照枪尖,则枪尖正指前方,离对方近,出枪方便,宜攻亦宜守。下照足尖,则前脚尖斜向前方,利于脚步进退移动。所以下肢前是尖斜向前,两膝成半马步,是中四平枪的基本步型,构成了枪法的基本姿势。枪法中又有所谓六直,即枪头、枪根、前肩、后肩、前脚、后脚皆直。在此所说的直,也就是以上六个部位基本上在一个竖直平面内,和三尖相照的要求相同,这也是中四平枪势的基本要求。又因为三尖相照则可上护目,下护脚,侧身向前,攻守俱便,所以无论是上平枪还是下平枪都须如此。即使在枪法变化时也要使整个姿势迅速恢复成三尖相照,特别是枪尖不能随意偏斜,所以有三尖不照三大病之说。

七、工于一圈。枪法说:枪之元神只有一圈。所谓圈即枪尖经常在弧线上运动,这是和枪的构造及方法相适应的。而弧线通过一小段螺旋线,很容易和直线相连接,也就是说枪尖从弧线运动很容易转为直线运动,所以它和枪扎一条线也是一致的。用圈枪便于从守转为攻,也易于从攻转为守,许多动作都是由圈过渡。在枪法中圈用于防,则上下左右无不防护,身前三尺,如有团牌,控制好圈是各种革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圈用于攻,则出而能圆,两来枪之所以能胜也,收而能圈,败枪之所以救也。所以说圈之用于枪,攻守无处不在,可见圈在枪法中有其特殊地位。在练习时须注意圈不宜过大,因为人身之高不过五尺,侧身对敌,不满尺余,圈太大则运动路线长,防守多空疏,进攻出枪也较慢,所以又有枪花不过斗,高不过肩,低不过膝的说法。用枪大抢大劈,既不符合枪扎一条线的要求,同时也有悖于是以练枪者,唯下久苦之功于一圈,熟而更熟,精而益精的古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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