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论剑(一)

美国 徐纪

远寓金山,深隔重洋,迟迟才得拜读《武林》总九十九年期中罗佐云先生的大文一《对俞大猷的《剑经》再探一—与鲁泽、程组章先生商榷》一文。十分软服罗先生爱重真理的精神,与博引旁征的功力。特别是文前有言:“抛砖引玉地同海内外中国武学诸俊彦,共同商榷”。文末又道:“厚望《武林》杂志社鼎力组织国内(包括香港、台湾)有关专家学者,就《剑经》问题进行一次学术研讨会”。读后,不觉自忘孤陋,忝附罗、鲁、程三位先生之骥尾,一抒管见,就正高明。

窃以为:俞氏《剑经》,所论乃是棍法。之所以不叫棍法教本、棍术手册,而叫它《剑经》,则是文学性的称美自多之词,态度是浪漫的,不严肃的。

试看明人的武术著作:如程冲斗的《少林棍法阐宗》,是比较科学性的书名,直陈其事,明白了当。如戚继光的《纪效新书》,就有点拽文,不免好尚风雅的书生积习。否则,便该叫新编实效水陆兵操典什么的才是。而诗人吴受的《手臂録》,畅论兵刃,不及拳脚。虽然幸尚无人怀疑论辩,然足可见诗人命名,以雅致为务,是不怕咱们常人误会的。

古书古文里厢,对武功高强的人,常用一句套语曰:“有手臂”,“擅手臂”、“手臂精熟”,“以手臂称”手臂,代表了武术。夸某人有手臂,就是此人擅武之意。并非除他之外,旁人全不长路膊,像个冬瓜!

不直裁了当地使用武术、武功、武艺等词,而以手臂二字代替之,是用实物代功能的一种修辞,是文学美的共同承认;却没有科学上的绝对真理可谈的。

准此,吴氏此书,实可以叫做:《武术笔录》、《兵器扎记》等等一类的名字。《手臂录》的那个“录”字,便有不求周延、不立体系、不避丛杂等的意思在。诗人兼武术家的写作态度,基本上已自承认了是欠完备周全的。

是故,俞氏落墨,篇幅不大,内涵集中。未走科学路线以锡嘉名,宁取文学修饰之美称,便非特例,亦不值得奇怪了。

再请一看这《剑经》的“经”字,自然是作经典,圣经解。亦即是:圣哲之所遗,不刊之鸿教的意思。但请勿忘记:经字本与纬字相对称,是纺织术上的名词。只是因为千古惯用其引申义,人们便见惯不惊。俞氏择用“经”字,以自夸耀,竟然此意人人能会,入耳偃心,全无碍阻。不似那个“剑”字,便引起讨论的兴趣!其实,我国文字之成立,每一个方块字均有其本音与本义。但是,我国文字之使用,却尽多不用本义,而流行其转注,假借之音义的。到了文人(受过教育的人)手上,用起来更加灵活,益发多变,以满足其创作的需要。字音字义,常有出格离谱,唯美是求;在他们之间约定俗成,而与世俗实有距离在的。否则,怎应叫做舞文弄墨呢!

剑,当然是两面开锋的短兵。但,引而申之,剑字便有了许多不同的含意,如:

剑,可以是武术一《史记,项羽本纪》:“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刺客列传》:“(荆轲)与盖聂论剑”。李白《侠客行》:“少年学剑术,飞首插吴鸿”。

剑,也可以是军队一—一《五代史》:“景延广谓契丹使者曰:“且晋有横磨大剑十万口,翁要战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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