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武术社馆向何处去?(二)

但是,必须指出,由于当初武馆创建匆忙,各方面条件都很差。武馆创办者的文化水平大都偏低,办学经验缺乏,育人知识较浅德。因此,在工作中也确实存在着不少问题。首先,武馆学员背景不同,动机各异。有些学员原本是品学兼优的学生,来武馆是希望“文武双全”,有些则是不堪家庭管教而“上山寻师”的,甚至有潜心报仇习武斗殴者。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本应是武馆的首要工作,然而不少武馆并没有具体的武德教育内容,更谈不到系统的共产主义思想和政治教育。不少武馆生活管理不善,环境脏乱。其次,多数武馆只进行单纯的武术教学,入馆的青少年学员踏入武馆的同时,也便放弃了学业。虽然后来一些武馆在学员家长的要求下,并出于经营竞争的考虑,增设了一些文化教育内容,但并没有给予真正的重视,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文化教育远不能达到普通学校基础教育的水平。此外,武馆的创办者也并不都是颇有造诣的武术家,一些人的武术技术水平和教学能力都平平,教学效果自然难尽人意。很多学员乘兴而来,失望而归。

目前,我们整个国家正处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在这种形势下,有些人,特别是武馆经营者对武馆业的前途感到迷茫。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把目前的形势看作是振兴武馆业的良机。

我们国家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国家允许个体经济形式的存在,鼓励公民个人办学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因此,武馆业的存在和发展不仅符合国家的政策,而且还应充分发挥其对国家各项事业的补充作用。这就要求武馆的经营必须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针”,以培养“四有新人”为根本目的。要加强对学员的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武德教育,完善办学条件,加强生活管理。否则,武馆就不会成为建设精神文明的场所,甚至可能成为产生危害社会安定之源。

武馆还必须建立完善的文化教育体系,并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基础教育水平。全国人大已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国上下都在为普及基础教育而努力。抓好文化教育不仅应成为武馆的基本任务之一,而且关系到武馆的经营是否合法。绝不能使武馆再去培养一批又一批新的文盲。

国家有关部门也必须充分发挥对武馆业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审查武馆各方面的工作情况,保护其积极因素得以充分发挥。要建立资格审查和考核制度,对武馆的教学质量和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审查并对武馆工作人员进行思想、业务水平的考核。对于不具备上述各项要求的武馆应予整顿或关闭。同时,应积极向获得经营资格的武馆提供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并尽量在办馆条件和经营上给予必要的帮助。对于育人成绩较好的武馆,还应实施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其对武术事业的各种作用。

总之,武馆业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注意提高教育质量,把武馆办成一所既能达到国家基础教育标准,又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的社会主义武术学校。真正成为国家武术和教育事业的补充力量。同时,只有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对武馆业的监督和扶植作用,才能真正发挥武馆的积极性,保证其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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